關於我們

冠英心理治療所為全國第一所由大學成立的心理治療所。有鑑於多數歐美及紐澳地區的大學,普遍在心理系之下設立心理治療所,結合心理治療所在學術研究、教學實務,及社區服務等方面之貢獻與價值。然國內心理相關系所,目前皆未能跟上先進國家的腳步設立心理治療所。因此,本校於民國100年開始規劃籌設心理治療所,終於在108年3月26日獲得教育部同意設立,並於109年2月向主管機關桃園市衛生局申請立案登記,同月26日通過。

本所服務對象涵蓋各年齡層,包括嬰幼兒、兒童、青少年、成人及老人。各人生階段分別有其發展上的議題以及心理困擾,舉凡發展障礙、創傷及壓力反應、情緒或智能障礙、人際或生涯問題等,皆為心理專業服務範圍。我們將本著最專業的服務,以心理學方法評估個案的問題現況,並選擇適合的介入方式協助其達到更好的適應狀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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